蔡天凤遇害案:不是受害者的红颜薄命,而是施害者的利令智昏
香港名媛蔡天凤碎尸案大体是这样的:蔡天凤本貌美家裕,下嫁前夫,生下一双儿女后离婚,改嫁豪门之子“太子爷Chris”(属于未注册婚姻)。蔡天凤身价不菲,如遇身故,则财产由其与前夫所生子女继承,也就能间接转到前夫手中。于是前夫连同家人一起作案,杀死蔡天凤并碎尸、烹尸。前公公曾任职香港警员,似是凶案主谋。临时租借的作案房屋内找到作案工具,包括削肉机、电锯、长雨衣、手套、面罩等。前夫已被抓获。
毫无疑问,这是香港多年未遇的恶性案件,希望作恶者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也愿蔡女士地下安息。
【资料图】
哦,想起来了,香港已经废除了死刑。愿作恶者在监狱能得到好好的招待。
侦探小说、影视看多了,常常有一种错觉,以为在到处是摄像头、面孔识别技术和基因检测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基本不再会发生什么谋杀案了,因为谋杀等于找死;如果有,那绝对是高智商的犯罪,是可以写成电影剧本的那种。
但是,回到现实,回到蔡天凤的案件,我看到的罪犯是如此的凶残,又是如此的弱智——前夫是调查环节中逃不掉的重点对象,而且是间接受益人,到处都是摄像头,甚至可以通过手机复原行动轨迹,再稍微扩大一些调查范围,把前公公以及子女的信息一并汇总,刚就职的警校毕业生都能破掉这个案子。
他这是找死,是利令智昏的找死。
他死前还要拉前妻垫背,同时,他还要贻害自己的子女——给他们未来的人生留下巨大的阴影。
很多香港市民得知此事,惊呼“这种事只有电影里才有吧”。他们错了,电影不会拍这种剧情,一来不敢如此残忍,二来不会如此弱智。
我向来认同人生而平等,但我也毫不掩饰地认为人的命运不可能完全平等。例如蔡天凤前夫这种贪婪、残暴、弱智的垃圾男人注定要在祸害社会的同时葬送自己。
有些网民感慨婚姻要“门当户对”,我不赞成也不反对。我只是无法想象,有什么样的门户能够配得上他前夫这样的人家?能够一起动手杀害、碎尸还要烹煮女婿的人家吗?
作恶者从来就有,不分门户吧。
不多说,说多了整个人都不好了。
阿弥陀佛,多谢“夫君”不杀之恩。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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