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断水断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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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家住我市渭滨区某小区的业主王某,因长期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从2021年初至2022年底连续两年拒交物业费累计3000余元,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无果,一气之下采取措施对王某家停止供水电,严重影响了王某一家的正常生活。王某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该负责人表示,要想恢复水电必须先交物业费,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无奈之下,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恢复水电供应。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官提醒
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催交物业费,因为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自来水公司、业主和供电局,且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经法定程序才有权终止供应水电,物业企业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断水断电。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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