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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盲盒热销 律师:小心侵犯了“前任”隐私权-当前信息

来源 :新浪网 2023-05-27 16:44:04

跟前任分手了,把前任东西随机装进盲盒出售。这样的东西你会买吗?

近日,一种名叫“前任盲盒”的商品走红,在二手平台上大卖。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盲盒的售卖规则很“霸道”,东西随意装,完全不告知盒子里的内容,标价甚至高达3000元,且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最近,本报法治热线接到读者来电反映称,花了几十元购买了“前任盲盒”,里面只有几个装饰品,感觉上当受骗了,“消费者毫无知情权可言,这简直就是骗人的!”“卖前任的东西,会不会涉嫌侵犯前任的隐私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前任盲盒”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人如此痴迷?售卖“前任盲盒”是否涉嫌侵犯知情权、隐私权?记者就此展开调查,并请律师就“前任盲盒”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前任盲盒”开出“破烂东西”只能认了?律师:是盲盒但不能是“黑盒”

如今,盲盒式营销已经渗透到各种领域,连前任留下来的东西也能套上“盲盒”营销一波。

上周,本报法治热线接到读者来电反映称,自己在二手平台花了59元购买了一个“前任盲盒”,盲盒里只有一个看起来很廉价的装饰品,一查网上同款,价格3元;还有读者反映,自己花高价购买了“前任盲盒”,里面除了有几个装饰品外,还有一个U盘,里面是一个人在讲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昨(22)日,记者在二手平台搜索关键词“前任盲盒”,立即跳出来多个产品。记者看到,“前任盲盒”里的东西五花八门,生活用品、衣服鞋帽、洗化用品、化妆品、装饰品、手机数码产品,甚至还有照片和情书。这些盲盒定价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有的甚至标价到了3000元,还有的以20元一斤的价格出售。

记者浏览了二手平台上诸多卖家信息后发现,很多卖家都在用“可能开出苹果手机和黄金首饰”等诱人的话术吸引消费者。而事实上,不少买家在售后评价中称,盲盒中的商品都是些“地摊货”“破烂东西”“骗人的”……

“虽然是盲盒,但不能是“黑盒”,不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云雁对记者说,这种不划定范围、不估算价值的盲盒售卖规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

■盲盒商品一经出售不退不换?律师:应设置显着确认程序,否则不得拒退

记者在多个出售“前任盲盒”的店铺看到,商品详情页写着“购买后不退不换”,有读者提出质疑:“盲盒商品为何不能7天无理由退货呢?”

曾云雁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此条款明确了消费者网购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进一步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又规定,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可见,网购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并非绝对的,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殊性质,在销售时商家提出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并且经过消费者确认的,售出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条款。

“盲盒商品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开封前的不确定性和商品本身的稀缺性,实践中较为主流的观点认为,盲盒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正因该等射幸特征可被视为‘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另外,倘若属于‘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的,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着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否则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曾云雁解释道。

■自行处理前任的东西会不会侵权?律师:若暴露个人信息,涉嫌侵犯隐私权

“之前搬家清理东西的时候,看到前任的东西就觉得很遗憾,想试试能不能处理掉。”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出售“前任盲盒”的马女士说,自己和前男友的分手充满遗憾,也不想再看到前任的东西,就想着把这些东西给出售掉。但有买家提出疑惑:“自行处理前任的东西,会不会有侵犯前任隐私权的风险呢?”

曾云雁称,出售这样的“前任盲盒”,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隐患,如果前任物品或者和前任的故事暴露原物主个人隐私信息的话,那就涉嫌侵犯了前任的隐私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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